关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问答

弘尚资产   2017-06-02 本文章1097阅读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弘尚资产将以问答的形式为投资者讲述办法中与投资者相关的内容。


Q&A


1、办法规定的投资者的义务有什么?

答:

1、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规定提供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投资者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机构应当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2、 是投资者信息发生重要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以便经营机构判断是否需要调整分类或匹配意见。



2、办法规定对投资者做出分类目的何在?

答:

《办法》根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因素,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类,目的是要求经营机构根据投资者需求及证券期货产品或服务风险程度的不同,向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推荐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履行差异化的适当性义务。


3、普通投资者享有哪些特别保护?

答:

《办法》规定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具体而言,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体现在:

1、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可能导致其投资风险的信息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2、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3、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4、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现场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非现场方式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

5、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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