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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即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合格投资者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本网站所载的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分销、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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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尚资产此次以“聚焦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成长板块,深挖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理念入围榜单。一直以来,弘尚资产坚持将此理念付诸于投资实践中,以PE的眼光优选个股,立足于基本面研究,专注企业成长性。
回顾2015年,中国股市经历快牛到股灾的冰火两重天格局,震荡之大令人难忘,而截至15年底弘尚资产旗下1年期以上产品平均收益超65%,远超同期沪深300指数,产品表现突出。更令我们欣喜的是公司和旗下产品荣获多项2015年度权威奖项,如“2015年度金长江奖•卓越品牌阳光私募公司”奖及旗下产品“弘尚1号”荣获“2015年度金长江奖•收益明星阳光私募基金产品”奖(来源:证券时报)、旗下产品“弘尚2号”荣获“2015年度最具人气高端理财产品”奖(来源:东方财富网)、旗下产品“弘尚资产灵活配置”荣获“2015年度最受欢迎理财产品——股票组十强”(来源:朝阳永续)...收获颇丰!
在此2016年新春开年之际,弘尚资产衷心感谢投资者和业内专业机构的信任与关注,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